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第一百一十一条
第四章 运行航空安保措施 / 第十二节 驻场单位的航空安保措施
第一百一十一条
机场管理机构在运行中发现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空管部门等单位的航空安保措施或安保设施不符合法规标准要求的,应当及时通报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空管部门并报告民航地区管理局。 第十四节其他规定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运行航空安保措施 / 第十二节 驻场单位的航空安保措施
机场管理机构在运行中发现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空管部门等单位的航空安保措施或安保设施不符合法规标准要求的,应当及时通报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空管部门并报告民航地区管理局。 第十四节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