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第一百一十一条

第四章 运行航空安保措施 / 第十二节 驻场单位的航空安保措施

第一百一十一条

机场管理机构在运行中发现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空管部门等单位的航空安保措施或安保设施不符合法规标准要求的,应当及时通报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空管部门并报告民航地区管理局。 第十四节其他规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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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第一百一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