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第一百零八条
第四章 运行航空安保措施 / 第十二节 驻场单位的航空安保措施
第一百零八条
空管部门、航空油料和地面服务代理等其他驻场民航单位应当制定并实施相应的航空安保方案,并报机场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 第十三节信息报告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运行航空安保措施 / 第十二节 驻场单位的航空安保措施
空管部门、航空油料和地面服务代理等其他驻场民航单位应当制定并实施相应的航空安保方案,并报机场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 第十三节信息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