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供港澳活羊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检验检疫

第二十五条

经检验检疫合格的供港澳活羊由启运地海关签发《动物卫生证书》。证书有效期,广东省内为3天,长江以南其他地区为6天,长江以北地区为7-15天。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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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港澳活羊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