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查封、扣押管理规定第八条

第三章 程序

第八条

实施查封、扣押的程序包括:收集证据材料、报告、审批、决定、送达、实施等。

制定机关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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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检验检疫查封、扣押管理规定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