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出入境检验检疫查封、扣押管理规定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出入境检验检疫查封、扣押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检验检疫查封、扣押文书格式由海关总署统一制定并在其网站上公布。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