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查封、扣押管理规定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查封、扣押是指海关为履行检验检疫职责依法实施的核查、封存或者留置等行政强制措施。

制定机关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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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检验检疫查封、扣押管理规定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