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出入境检验检疫查封、扣押管理规定 / 第二条独立法条出入境检验检疫查封、扣押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查封、扣押是指海关为履行检验检疫职责依法实施的核查、封存或者留置等行政强制措施。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