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五条

中国境内设立的汽车金融公司仅限于向境内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境内是指中国大陆,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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