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 / 第六十五条独立法条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七章 附 则第六十五条中国境内设立的汽车金融公司仅限于向境内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境内是指中国大陆,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