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三条

汽车金融公司可成立行业性自律组织,实行自律管理。自律组织开展活动,应当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指导和监督。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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