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 / 第六十三条独立法条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六十三条汽车金融公司可成立行业性自律组织,实行自律管理。自律组织开展活动,应当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指导和监督。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