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第五章 风险管理

第五十三条

汽车金融公司开展二手车金融业务应当建立二手车市场信息数据库和二手车残值估算体系,严格把控交易真实性和车辆评估价格,防范车辆交易风险和残值风险。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