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应当坚持风险预防、严守底线、贯通监管、协同治理的原则,加强全链条监督管理,保障全过程食品安全。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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