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抽样检验、案件调查、事故处置等监管执法活动时,可以要求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销售者提供与监管执法相关的网络食品销售活动电子数据、技术监测记录等信息,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销售者应当予以配合。
- 制定机关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抽样检验、案件调查、事故处置等监管执法活动时,可以要求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销售者提供与监管执法相关的网络食品销售活动电子数据、技术监测记录等信息,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销售者应当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