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入网食品销售者

第二十四条

入网食品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结合网络食品销售实际落实自查要求,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并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入网食品销售企业应当将下列事项列入《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进行重点管控: (一)供货者资质、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进货查验情况; (二)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相关信息公示、展示情况; (三)贮存、运输、配送等过程控制情况; (四)网络食品消费投诉处置情况; (五)其他需要重点管控的食品安全风险事项。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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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