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入网食品销售者
第二十一条
入网食品销售者展示的食品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检验、认证、质量、执行标准等信息应当真实、合法,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 制定机关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入网食品销售者
入网食品销售者展示的食品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检验、认证、质量、执行标准等信息应当真实、合法,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