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第二章 平台提供者
第十二条
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销售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如实记录并保存网络食品销售的订单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制定机关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平台提供者
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销售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如实记录并保存网络食品销售的订单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