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信访工作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信访工作体制

第八条

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应当加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建设,配备与形势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为信访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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