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信访工作办法第五条

第二章 信访工作体制

第五条

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分级建立并领导系统和行业信访工作联席会议。 各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负责辖内金融领域信访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组织联合接访、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指导下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国有金融机构可以建立本集团、本单位信访工作联席会商机制,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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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信访工作办法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