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信访工作办法 / 第四十八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信访工作办法第四十八条第六章 附 则第四十八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级派出机构、各总局管理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制定细则。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