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第五十九条独立法条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九条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运营机构未按照本办法和技术规范规定履行初始录入信息验证义务,造成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