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第三十九条独立法条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五章 电子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三十九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依法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答复,均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