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章 电子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三十七条鼓励招标人、中标人等相关主体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和公布中标合同履行情况的信息。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