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文物局关于发布《国家文物局干部教育培训实施细则》的决定 / 第六条独立法条国家文物局关于发布《国家文物局干部教育培训实施细则》的决定第六条第六条培训内容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学习、党性教育、专业化能力培训、知识培训等各类培训。制定机关文物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