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一条慈善组织应当及时回收到期的本金和收益,依法依规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