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集中申报管理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集中申报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对适用集中申报通关方式的货物,海关按照接受清单申报之日实施的税率、汇率计征税费。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