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集中申报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收发货人对《集中申报清单》申报的货物以报关单方式办理海关手续时,应当按照海关规定对涉税的货物办理税款缴纳手续。涉及许可证件管理的,应当取得相应许可证件。海关对相应许可证件电子数据进行系统自动比对验核。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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