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2015年2月1日前税务机关尚未结案处理的避税安排适用本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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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