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

第三章 调 查

第十二条

企业拒绝提供资料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进行核定。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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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