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城市建设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