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第三章 城市建设档案的报送与接收要求
第十一条
向城市建设档案馆报送城市建设的案卷质量,由报送单位(部门)负责,按国家标准GB/T 11822-89《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进行整理。案卷(卷盒)封面和脊背可不填写,由城市建设档案统一分类、编号并填写。
- 制定机关
- 国家档案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城市建设档案的报送与接收要求
向城市建设档案馆报送城市建设的案卷质量,由报送单位(部门)负责,按国家标准GB/T 11822-89《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进行整理。案卷(卷盒)封面和脊背可不填写,由城市建设档案统一分类、编号并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