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进出物品检验检疫管理规定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管理区是海关监督管理的特殊区域。管理区海关对进出管理区的物品按照风险评估、分类管理的原则,比照出入境货物、出入境人员携带物及进境废旧物品实施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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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进出物品检验检疫管理规定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