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进出物品检验检疫管理规定 / 第三条独立法条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进出物品检验检疫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管理区是海关监督管理的特殊区域。管理区海关对进出管理区的物品按照风险评估、分类管理的原则,比照出入境货物、出入境人员携带物及进境废旧物品实施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