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八条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 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