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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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