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