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承包的工程向分包工程发包人负责。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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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