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负责全国视频点播业务的管理,制定全国视频点播业务总体规划,确定视频点播开办机构的总量、布局。 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视频点播业务的管理。

制定机关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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