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考试机构安全风险管控不力的,要严肃追责。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经济系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要暂停评审工作、责令进行整改,直至收回评审权。
- 制定机关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考试机构安全风险管控不力的,要严肃追责。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经济系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要暂停评审工作、责令进行整改,直至收回评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