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四章 评价机制

第十四条

促进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和使用相结合,实现职称评价与人员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相衔接,做到因事设岗、按岗择人、人岗相适。用人单位要将职称评价结果作为人员聘用、考核、晋升和能力建设的重要依据。加强聘后管理,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考核制度。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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