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部直管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九条独立法条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部直管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九条第二章 报批类事项第九条直管社会组织报批第五条第(四)项所列事项,应当提前1个月提交申请,说明活动必要性,并附背景资料。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