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部直管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直管社会组织应当按规定向民政部报告本办法所列重大事项,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报告工作。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