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 第四十七条独立法条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七条事件发生地相关部门和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接到报告后,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应急预案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按规定报告。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