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二章 线路安全防护

第二十一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高速铁路邻近区域内施工、建造构筑物或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保证高速铁路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高速铁路运输安全。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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