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七条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七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民族文字教材管理,纳入本地区中小学教材管理体系,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进行严格管理。组织编写少数民族语文教材并进行初审。负责对国家课程教材民族文字翻译(编译)进行初审。
- 制定机关
- 教育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民族文字教材管理,纳入本地区中小学教材管理体系,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进行严格管理。组织编写少数民族语文教材并进行初审。负责对国家课程教材民族文字翻译(编译)进行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