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民族文字教材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教材管理规定审核,未经审定的教材不得出版、选用使用。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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