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三章 编写修订、翻译(编译)

第十一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遴选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端正、作风正派、熟悉学科的专家、教研人员和一线优秀教师组建民族文字教材编写修订、翻译(编译)队伍,落实《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教材相关编写要求。教材编写修订、翻译(编译)队伍应保持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每册核心编写人员原则上不应超过8人。编写单位遴选的编写人员,须经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并由编写单位集中向社会公示。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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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