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管理办法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