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企业不如实填写厂检记录单或者伪造、变造、出售和盗用厂检记录单的,直接降为三类企业管理。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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