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管理办法 / 第一条独立法条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出境竹木草制品的检疫管理工作,提高检疫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