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第八条

第二章 执法过错责任的认定

第八条

因鉴定人提供虚假、错误鉴定意见造成执法过错的,由鉴定人承担主要责任。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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