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二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条第二条国家统计局政府网站设立“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专栏,公示直接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同时在《中国信息报》刊载行政处罚信息。制定机关统计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