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召回和处理食品,不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主动召回和处理召回食品,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