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食品召回、处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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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